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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计圈套的信息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7:45 分类:资讯 浏览:21


导读:设计赌局圈套,以打假牌方式赢取钱财的行为,是以诈骗罪还是赌博罪论处...1、合伙打假牌应以诈骗罪处理。合伙打假牌、利用工具控制输赢结果的手段进行赌博,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...

设计赌局圈套,以打假牌方式赢取钱财的行为,是以诈骗罪还是赌博罪论处...

1、合伙打假牌应以诈骗罪处理。合伙打假牌、利用工具控制输赢结果的手段进行赌博,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,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。行为人从预谋到实施,均是为了通过控制输赢结果的赌博形式,非法占有他人钱财。

2、如果是以赌博为手段进行诈骗钱财且达到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,则以诈骗罪论处。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,属赌博行为,构成犯罪的,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。

3、按有关司法解释,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,属赌博行为,构成犯罪的,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。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,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,拒绝退还的,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。

4、法律主观:赌博诈骗。赌博诈骗,是指形似赌博的行为,输赢原本没有偶然性,但行为人伪装具有偶然性,诱使对方参与赌博,从而不法取得对方财物的行为。这种行为同样成立诈骗罪。

5、当事人赌假牌也是属于赌博的行为,是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责任的,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以行政治安处罚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处理,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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